******居县城乡冷链物流设施项目-物流网点连接线工程(埠头镇、淡竹乡)
补遗书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居县城乡冷链物流设施项目-物流网点连接线工程(埠头镇、淡竹乡)备案登记号为仙工招字[2024]020号,补充通知如下:
************居县城乡冷链物流设施项目-物流网点连接线工程(埠头镇、淡竹乡)(淡竹乡)[1.0].招标文件”修改,现重新上传,详见-附件。
2、原招标文件“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安全生产费按工程总造价的2%,承包人计量按浙交〔2021〕12号《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修改为“安全生产费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安全生产费)至第600章合计金额的2.0%计取(浙交[2020]10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承包人计量按浙交[2021]12号《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3、本补遗书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内容之一。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不作调整。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居县交通运输局(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居县交通工程招投标专业监管室(盖章)
2024年4月3日
附件:
******************居县城乡冷链物流设施项目-物流网点连接线工程(埠头镇、淡竹乡.zip
************2补遗书1号.pdf
补遗书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居县城乡冷链物流设施项目-物流网点连接线工程(埠头镇、淡竹乡)备案登记号为仙工招字[2024]020号,补充通知如下:
************居县城乡冷链物流设施项目-物流网点连接线工程(埠头镇、淡竹乡)(淡竹乡)[1.0].招标文件”修改,现重新上传,详见-附件。
2、原招标文件“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安全生产费按工程总造价的2%,承包人计量按浙交〔2021〕12号《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修改为“安全生产费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安全生产费)至第600章合计金额的2.0%计取(浙交[2020]10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承包人计量按浙交[2021]12号《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3、本补遗书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内容之一。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不作调整。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居县交通运输局(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居县交通工程招投标专业监管室(盖章)
2024年4月3日
附件:
******************居县城乡冷链物流设施项目-物流网点连接线工程(埠头镇、淡竹乡.zip
************2补遗书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