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玉环市楚门镇龙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现就玉环市楚门镇龙王村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预算(含税) | 备注 |
1 | 玉环市楚门镇龙王村保洁项目 | 本项目位于楚门镇******居民区保洁总面积约1.5平方公里,保洁范围为楚门镇龙王村,具体分为董家里区块、孙家里区块、园塘巷区块、小塘里区块、山脚下区块、兴塘里区块、岙里区块、小龙王区块、龙王里区块、船埠头区块、岗后坑(外斗门)区块等11个区块(具体************居民区房前屋后)所有垃圾(包括但不仅限于零星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垃圾、生活垃圾、零星矿石和淤泥、厨余垃圾、其它垃圾等)清扫、保洁、收集和清运清除,生活垃圾清运至镇垃圾中转站(中山园区内),其余垃圾由承包单位按规定自行处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居民区保洁要求每天清扫保洁2次(早晚各1次)******居民区墙面及电线杆等表面张贴物、牛皮癣的清除,恢复原状。(2)公厕保洁为5座公厕日常保洁(公厕位置详见统计表),公厕要有专人管理,公厕每天保洁次数应不少于2次;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冲水设备等应完好,无积灰、污物、损坏、张贴物、蜘蛛网、明显异味等;蚊蝇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蚊蝇孳生。(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公开招标需求) | 3 | 年 | 480912元/年 | ******元 | 本次招标承包服务期限为三年。 |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在15万元及以上的道路清扫保洁及清运服务项目业绩】。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不接受网上报名),下载地址为******/。
2、获取(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
四、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报名申请表;(格式见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的有效资质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投标人按要求提交资料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备注: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发邮箱******)或邮寄报名资料等方式报名,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上午09:30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8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现金。
3、担保提交地址:玉环市楚门镇龙王村综合大楼5楼会议室。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采用线下当面提交。投标文件应当装入密封袋中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至玉环市楚门镇龙王村综合大楼5楼会议室。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1)若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应持法定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须为第二代身份证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签收。
2)若是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须为第二代身份证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人本单位(含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自2025年02月份以来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盖有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网上打印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签收。
八、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上午09:30
九、开标地点:玉环市楚门镇龙王村综合大楼5楼会议室;
十、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2、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后评标前查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龙王村村监会)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仙花
联系电话:0576-******、******
邮箱:******
地址:******街道广陵路142-50号301室
(二)采购人名称:玉环市楚门镇龙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76-******
地址:玉环市楚门镇龙王村
(三)监督部门名称:龙王村村监会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玉环市楚门镇龙王村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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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稿)招标文件定稿.doc (1.9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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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范围图.pdf (2.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