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曲周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已由
曲周县行政审批局
以曲审批投资设字【2024】19号批准,
招标人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曲周县分局,
项目业主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曲周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为曲周县11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包括:(1)控源截污:雨水口改造10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150m3/d)1座,敷设管网6100m,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380套,化粪池35座,垃圾清杂10990m2,垃圾清运量4929m3,垃圾存放点11个,设置护栏138m,生态护坡2623m2。(2)内源治理:导流、倒排、净化水50800m3,底泥清淤6250m3。(3)生态修复:坑内土方倒运4044m3,水生植物种植7429m2,曝气增氧设备1套,复合生态浮床200m2。(4)其他:标识牌11个,宣传展板3套。2.1.2建设地点:曲周县蔡上村、南里岳镇安上村、顺义村、张西头村、侯村镇朱寨村、孟李庄村、东高固村、安寨镇南马店村、东屯村、三义庄、大河道乡张八郎寨村5个乡镇11个村庄。2.1.3质量要求:合格;2.1.4工期:12个月
- 2.2招标范围: 曲周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500:00:00至 2024-12-1123:59:59, 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5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