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区域环境应急能力,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现面向社会征集承接台州市北部地区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及处置队伍(以下简称市级储备中心及队伍)合作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完善我市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居县(北片)、临海市(中片)、温岭市(南片)建立了市级储备中心及队伍。由于北片合作企业目前不具备社会化应急救援能力,特向社会征集承接台州北部地区市级储备中心及队伍合作企业,承接企业主要承担北片地区的应急响应及突发环境事件的社会化应急救援工作,承接北片地区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存及维护工作。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居县和三门县范围内具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经验的承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医化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
三、建设单位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备一定数量的医药、化工、环境相关专业的人才队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具有独立仓库用于存放物资及装备;
4.具备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能力及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材料
1. 承接意向表(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医药、化工、环境相关专业人才资质材料复印件;
4.近一年企业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相关材料。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8月16日止。
六、评选程序
1. 资格审查: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实地考察。
2. 实地考察:对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3. 确定建设单位:综合审查和实地考察情况,确定最终的市级储备中心及队伍建设单位,并发文确定。
七、其他事项
1. 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承接意向表
联系人:周勇勇,联系电话:0576-******
电子邮箱:******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