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县下岸灌区建设工程epc 1标
补遗书2号
各潜在投标人:
******居县下岸灌区建设工程 epc 1标,备案登记号为仙工招字[2025]009号,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中的“注:投标人业绩说明”增加“①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②初步设计业绩日期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施工图设计业绩日期以施工图审查意见为准;”内容;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总负责人业绩中增加“①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②初步设计业绩日期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施工图设计业绩日期以施工图审查意见为准;”内容;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投标文件组成中的“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网站截图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内容仅指省外企业);”更改为“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平台公示的网页截图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网站截图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内容仅指省外企业)”
四、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十二投标报价汇总表”中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247.5001”调整为“******”;
五、开标与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六、本补遗书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内容之一。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事务中心(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水利局专业监管室(盖章)
2025年3月3日
附件:
************4补遗书2.jpg
补遗书2号
各潜在投标人:
******居县下岸灌区建设工程 epc 1标,备案登记号为仙工招字[2025]009号,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中的“注:投标人业绩说明”增加“①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②初步设计业绩日期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施工图设计业绩日期以施工图审查意见为准;”内容;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总负责人业绩中增加“①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②初步设计业绩日期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施工图设计业绩日期以施工图审查意见为准;”内容;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投标文件组成中的“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网站截图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内容仅指省外企业);”更改为“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平台公示的网页截图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网站截图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内容仅指省外企业)”
四、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十二投标报价汇总表”中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247.5001”调整为“******”;
五、开标与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六、本补遗书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内容之一。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事务中心(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水利局专业监管室(盖章)
2025年3月3日
附件:
************4补遗书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