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区属于前所西工业区单元(3******05)。为优化用地布局,提升产业能级,集聚数字经济创新资源,赋能传统产业转型,推动智造集群发展以及落实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提高规划可操作性,需对本规划区范围的用地布局和控制指标等方面进行修改。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3、《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5);
4、《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
5、 台州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8、******办公室关于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25版的通知》(台自然资规发〔2025〕3号);
9、国家、地方其它的相关法规条例、规范标准。
(二)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东至涛江河、南至椒江岸线、西至利民路、北至纬一路。
2、规划面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3.03公顷。
3、控制要求:各地块用地情况和控制指标详见附图。
现将规划方案公示如下,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本次公告的内容仅作征求意见用途,不作任何项目的审批依据,最终成果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19-21号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椒江分局405室
联系人:王女士、吕先生
联系电话:0576-******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日